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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布的《国土资源公告》显示,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连续两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如何看待占补平衡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6-14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最近公布的《国土资源公告》显示,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连续两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如何看待占补平衡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视点 '...

最近公布的《国土资源公告》显示,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连续两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如何看待占补平衡

第6版(国民经济)
专栏:经济视点

最近公布的《国土资源公告》显示,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连续两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如何看待占补平衡
本报记者 夏珺
  占补平衡,是指占用的耕地与补充的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达到平衡。这是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确定的一项耕地保护的基本制度,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建设单位必须要补充相应的耕地,以保证耕地不减少。
  几年来,在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区、市)域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1998年有17个,1999年有24个,2000年有29个。2001年和2002年,所有省份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用制度保障占补平衡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说,连续两年的“占补平衡”来之不易,主要是严格实行了一系列制度。
  首先是实行补充耕地责任制度,落实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可见,补充耕地是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补充耕地,可以利用工程设备,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规划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自行开垦,没有条件自行开垦的,可以按照省(区、市)规定的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委托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开垦耕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分批次建设用地,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补充耕地,在分批次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向具体的建设项目供地时,建设单位须按照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统一委托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开垦耕地。
  其次是实行项目挂钩制度,保证补充耕地任务得到真正落实。补充耕地需通过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来完成。为保证责任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必须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挂钩。项目须符合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从立项、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到竣工验收都要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规定申报、组织实施。建设用地报批时,补充耕地方案必须注明与补充耕地挂钩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名称和有关情况。对未实行项目挂钩的补充耕地方案,不批准建设用地。
  其三是实行补充耕地储备制度,倡导“先补后占”。将新增的耕地指标划入耕地储备库,当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需补充时,从耕地储备库中划转耕地指标实行“先补后占”,再收缴耕地开垦费。对依法收缴的耕地开垦费实行专款专用,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必须实行“先补后占”,对于占用耕地多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由于补充耕地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周期长,也可以实行“边占边补”,但项目一定要进行验收,以保证补充耕地得到真正落实。
  此外,还有按建设项目考核、登记台账等制度,以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及其真实性。
  不可盲目乐观
  如何看待连续两年的占补平衡?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是按照区域考核取得的成绩,应该看到,这是把通过各种途径新增的耕地都算作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而实现的平衡,如果严格按建设项目考核,许多补充耕地责任人并未依法履行补充耕地义务,自行补充耕地或缴纳耕地开垦费,未真正完成占补平衡。此外,补充耕地的质量也并没有得到保证。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忌盲目乐观。
  据悉,为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促使建设单位履行补充耕地义务,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国土资源部今后在区域考核的基础上,将逐步实行按建设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去年下半年,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省(区、市)对建立的耕地占补平衡登记台账进行整理,对已完成补充耕地任务的国务院和省级政府依法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进行考核,只有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和资金情况均符合要求的,补充耕地才认定为合格。从各地上报考核的结果看,各省(区、市)补充耕地合格率均在90%以上。但仍有部分省考核不够认真,上报数字不够准确,考核情况不完全反映实际情况。
  耕地占补平衡作为耕地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目标,其作用正在不断显现,并已成为考核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耕地保护工作的硬性指标。国土资源部今年下半年将加大实地核查的力度和范围,延长核查时间,增加核查数量,突出重点,着重对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挂钩以及耕地开垦费的缴纳进行检查。为适应耕地保护的新形势,按照耕地保护工作要立足保护国家粮食生产能力和保证农业基础地位,实现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和协调统一的指导思想,国土资源部正在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内涵将进一步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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