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贵的“政误公开”
第14版(读者来信)专栏:读者论坛
可贵的“政误公开”
安徽芜湖县 司马龙
据报载,广东省高要市白土镇政府敢为人先,在推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推行“政误公开”,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和批评。不久前,该镇首先公布了近年来因为决策或管理问题而出现的三件失误:一是镇政府承诺在2002年上半年安装好一条公路上的路灯,但因资金问题未能按时完成;二是镇政府印发的《关于调整镇水利退休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与村民自治有关规定不符;三是因镇政府管理的问题,未能按时将厂房建设用地交付某外地企业使用,影响了该企业的发展进度。镇政府向群众坦诚公开这些问题,并表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得到了群众的谅解。
实践证明,勇敢地承认失误,是及时纠正失误,总结经验教训,并避免今后出现类似失误的前提。在推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不护短、不掩丑,坦诚地公开“政误”,可贵之处在于,此举充分体现了敢于承认失误和诚恳接受批评的胸怀以及树立一个公开诚信政府的决心。“政误公开”不但不会降低政府的威信,引起群众的不满,相反会使政府赢得群众的信任,取得群众的谅解和支持。
由于受主观认识和客观条件的影响,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特别是决策行为,有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失误,给群众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是公开向群众承认失误,及时加以纠正,取得群众谅解,还是千方百计掩饰失误,蒙混过关呢?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两种截然相反的选择。
现在大多数基层政府都能够做到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群众关注的行政项目,但公开的都是政府部门的行政事务以及取得的政绩。至于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则讳莫如深,三缄其口,不愿或不敢公开出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之所以出现这种护短掩丑的情况,说到底还是因为缺乏承认错误的勇气,也低估了群众的思想觉悟。工作出现失误并不可怕,只要能够承认失误,找出失误的原因,及时纠正失误,把失误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群众是能够理解的。可怕的是没有接受批评的勇气,对问题和失误遮遮掩掩。这不但不利于及时纠正失误和问题,还会引起群众的反感,造成工作的更加被动,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威信。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