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案有说法 件件有着落——辽宁下气力集中清理信访积案维护社会稳定
第14版(读者来信)专栏:经验交流
案案有说法 件件有着落
——辽宁下气力集中清理信访积案维护社会稳定
新华社记者 张非非
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辽宁,近年来处于经济和社会的转型期,各种矛盾比较突出,群众信访案件特别是集体访案件较多。十六大之后,省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保持辽宁长治久安的需要出发,下决心解决多年积累的信访案件,成立了临时性机构——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专项治理办公室,积极为上访群众解决问题,短短几个月内排查解决了870多件信访积案,有效缓解了各种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领导包案限时办结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省委、省政府实行领导包案制。省委书记闻世震亲自批阅重点信访案件,要求有关部门“坚定不移,锲而不舍,扎扎实实把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做好”。省长薄熙来等主要领导对有重大影响的15件信访大案亲自负责。全省各地市、各部门领导转变作风,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深入到困难群众中去,为上访群众排忧解难。
辽宁省建设厅直属的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公司企业债券兑付案,涉及债券本息2500万元,债券持有者数千人,由于企业暂时无力偿还,引发长达两年之久的集体上访,省委书记闻世震作出批示,责成有关副省长协调处理,后由省财政厅与金融办、建设厅会商,达成共识,以省建设厅下属单位房产做抵押,贷款解决债券兑付问题。经过评估、上报、复核、审批等程序,中国光大银行同意为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公司贷款用于偿还债券持有者,前后仅用8天时间就办完所有相关手续,债券资金已向债民足额兑付,由此引发的上访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无理上访有情解决
在专项治理中,辽宁坚持从实际出发,灵活变通地解决信访问题。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多年疑难信访积案,在不突破政策原则和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按照“解决问题息诉罢访”的标准,提出“就高不就低,宜宽不宜严,宜解不宜结”的新思路,积极寻找解决途径,最大限度地满足上访群众的要求。
针对有些信访案件,虽无正当理由,但上访人确有实际困难的情况,辽宁省提出“无理上访,有情解决”的指导思想,对上访群众在生活上给予帮助和照顾。据了解,全省24起医疗纠纷上访案,长期解决不了,原因是一部分案件医疗鉴定部门的结论只是医疗差错,不构成医疗事故,这次省专项治理办提出解决医疗纠纷,重点解决医疗差错,有错必究;另外有几起案件,几级医疗鉴定部门鉴定意见不一致,多年纠缠不清,专项治理办提出,哪个鉴定对于维护患者权益更为有利,就按哪个鉴定意见办事,结果多年医疗纠纷案最终都得以妥善解决。
辽宁省委副秘书长贾德茂介绍说,这次专项治理对过去已经处理但没有结果的案件,按重新复查、重新认识、重新处理的原则办,不仅考虑法律政策是否行得通,还考虑上访群众是否有切实困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新找“结”,止诉息访,从根本上解决了许多信访疑案、难案。
完善规章建立机制
在这次专项治理中,辽宁省委、省政府把着眼点放在探索解决矛盾的长效机制上,前后已出台7个有关规定,为规范处理信访案件打下基础。比如,过去对信访案件有理、无理的判断没有标准,什么叫“无理上访”没有说法。这次从建立长效机制的角度出发,出台了《辽宁省无理上访处理暂行办法》,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用召开专家听证会的形式,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官员及当事人到场听证,依法、慎重、公开确定“无理访”。对那些行政程序已经全部履行,法律程序已经穷尽,所提问题没有法律、政策和事实依据的重复访,下达“无理访”告知书,使处理信访案件走向法制化,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化。
最近,沈阳市用听证会的方式,梳理出了6件长期缠诉的上访案为“无理访”,后经省专项治理办审核,最后确认为5件,然后向上访人所在单位发出无理上访案件复核认定意见书,再由单位告知上访者本人。对于此类已确定为“无理访”的,如果再继续上访即视为违规违法,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这种做法使纠缠多年的5件上访案全部了结。
在化解群众信访矛盾中,省委、省政府提出涉及政府部门处理不当的,要从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坚决纠正。葫芦岛市龙潭步行街贴建价格问题,争议两年,多次引发房主集体上访,葫芦岛市通过举行价格听证会,贴建价格降下来,群众少支付几千万元,使问题得到了合理解决。
目前,省委已决定省专项治理机构不变,人员不减,继续加大催办、督办和协办力度,重点抓好信访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重点案件,坚定不移,锲而不舍,把全省信访积案进一步解决好,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编后
人民群众蒙受冤屈或遇到种种不公,向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要求有个说法,使自身的问题和困难得到解决,在法制还不够健全,党风、社会风气还存在一些不容回避问题的今天,实属正常。这既是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也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同时,也是对各级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种监督。对此,我们应该满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律规定认真处理。辽宁省委、省政府下气力集中解决群众上访积案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在解决上访积案的同时,更要注意解决新出现的问题。据了解,一些难以解决的上访积案开始时并不复杂,但是由于有关领导、部门没有在问题发生的第一时间里认真、及时、妥善地解决,以致后来介入的部门、人员增多,加之违法违规行为掺杂其中,致使问题久拖不决,并且日趋复杂,甚至使矛盾激化,增加了后期解决问题的难度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大了政府用于化解社会矛盾的成本,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因此,认真、及时、妥善地解决群众上访的问题,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减少群众上访,化解社会矛盾,最终还是要靠健全的法制,更多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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