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版

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决定八项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西部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6-1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决定 八项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西部 第4版(要闻) 专栏: 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决定 八项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服'...

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决定 八项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西部

第4版(要闻)
专栏:

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决定
八项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西部
  本报北京6月10日讯 记者丁伟报道:为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日前联合作出决定,参加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八项优惠政策。
  一是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在西藏服务的,每月800元/人),交通补贴每年1000元/人(在西藏、新疆服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确定)。
  二是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是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四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
  五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
  六是服务期满将对志愿者进行考核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七是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八是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站编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