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版

整军备战“保护伞”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6-1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整军备战“保护伞” 第3版(国际) 专栏:国际论坛 整军备战“保护伞” 朱亮   日前,日本众、参两议院先后通过了“有事三法案”(以下称“三法案”)。至此,'...

整军备战“保护伞”

第3版(国际)
专栏:国际论坛

整军备战“保护伞”
朱亮
  日前,日本众、参两议院先后通过了“有事三法案”(以下称“三法案”)。至此,间接折腾了40年、直接折腾了6年有余的三个提案,通过了全部的立法程序,并将在本月内生效。
  “有事三法案”是指当日本受到外敌攻击或者外敌威胁时所持的立场,《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体现了“有事”的定义和政府的对策;它还包括当日本应对“有事”时,自卫队能够进一步顺利运作的《自卫队法修改案》;强化政府职能、扩大首相权限为目的的《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改案》。日本防卫厅白皮书解释说,有事法案是与自卫队的行动、与美军的行动相关的法制,其中心内容是强军与备战。
  “三法案”成为法规,扩大了日本自卫队参与境外军事行动的自主权。法案明确规定,“有事”不光包括战争,恐怖行动、劫持绑架等“所有威胁国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态”;只要别国表示可能动武,并在沿海集结舰船,日本便可以判定对方已进入武力攻击的“预测事态”,首相即有权召集内阁会议并向自卫队发出“准备防卫出动命令”。可见,“有事法制”既给予了首相发动战争的自主权,又给予了自卫队进行战争的自主权。日本防卫厅长官石破茂表示,一旦美国在太平洋地区发动像对伊拉克战争那种先发制人的打击时,日本启动“有事法制”协助美军“并不是不可能的”。
  “三法案”成为法规,为自卫队进一步整军备战提供了“保护伞”。根据二战后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日本不得拥有常备军,所谓的自卫队,是为了保卫日本列岛安全而设置的自卫性军事力量。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日本自卫队已拥有24万人;军费开支稳居世界第二。据外国权威军事机构评估,日本自卫队的总体战斗力已超过英、法、德、意等强国的军队,仅居于美国之后。尽管如此,日本当局仍不满足,一心要将自卫队建设成为一支具有远距离作战能力的武装力量。不久前日本政府已经宣布,将在5年内拨出2500亿美元用于国防预算。如此大规模的整军备战,必须有相应的法规加以护佑,“有事法制”的出笼,正缘于此。
  “三法案”成为法规,为踢开宪法中的“不战条款”铺平了道路。日本宪法的第9条俗称“不战条款”,还规定日本“不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但以这次“有事法制”正式出笼为标志,“不战条款”的主要内容已经寿终正寝。小泉纯一郎就任首相时即宣布,现行宪法是二战后战胜国强加给日本的产物,对于一个大国而言是一种耻辱,因此极力主张修宪。有评论说,借“有事法制”出笼的“东风”,政府的修宪工作也将很快被提上议事日程。
  在“有事法制”出台前后,日本国内引起了强烈震动。日本社民党和其他许多团体谴责“有事法制”是“恶法”,并非为日本受到进攻时制定,而是为进攻别人准备的。东京和平遗族会代表井上说,和平宪法是“战死者的遗嘱”,改不得;所谓的外来威胁不过是一种借口。许多东亚国家对此事也表示严重关注,韩国议员联名给日本国会写信指出,“瞬间的判断错误,会给世界人民带来战争的痛苦”。舆论认为,要是“有事法制”真闹出事来,恐怕不仅对于日本、对于别国不是好事,与和平、发展的世界潮流也极不合拍。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站编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