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裁决定 对进口苯酚实施临时反倾销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
商务部初裁决定
对进口苯酚实施临时反倾销
本报北京6月9日讯 记者龚雯报道:今天,商务部发布公告,宣布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产品(英文为Phenol)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根据调查,商务部初裁决定,调查期内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苯酚存在倾销,并对中国大陆的苯酚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倾销幅度为7%至144%之间;同时,商务部认定上述国家和地区向中国大陆倾销被调查产品与中国大陆产业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务部决定从6月9日起采用现金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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