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撑起“保护伞”——大连工会依法维护工人权益纪实
第12版(综合)专栏:
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撑起“保护伞”
——大连工会依法维护工人权益纪实
王科 陈序平
目前,大连具备建会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有85%建立了工会,成为职工温馨的“家”。
据悉,到2002年,大连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已达44.4万人,占全市企业职工总数的40%。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多年来,大连市着力推进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建会工作。
2001年夏天的一个下午,正是大连开发区某外商独资企业工人上中班的时间。操作工王朝因家里有事,不能按时上班,便打电话让工友替他一会儿。半小时后,王朝赶到企业,到担任车间顾问的外籍管理员面前低头说:“对不起,我来晚了。”正在电脑前打字的外籍管理员将手中的铅笔一摔,冷不防打了王朝一记耳光。王朝立时觉得耳鸣头晕,半脸麻木,经医院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左颞、顶部软组织损伤”。
得到消息的大连开发区总工会立即派人到企业了解情况。这家企业的外籍老板认为这是企业内部员工的打架行为,表示要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处理。开发区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向外方总经理郑重宣布:“这是一起无视中国法律的严重侵害中国公民人身权利的事件。打人者、企业总经理必须向被打员工和家属及其全体员工道歉;被打员工的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等须由企业承担;企业要给予被打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对被打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的妥善安排作出承诺;打人者已成为不受欢迎的人,要限期离开中国。”几经交涉,外方总经理同意了开发区总工会的处理意见。几天之后,事情按照开发区总工会开具的条件得到处理。
2002年秋季的一天中午,大连开发区一家外商独资企业的百余名工人聚集在餐厅,宣布罢工。原因是这家企业在效益逐年提高的情况下,单方面减少了工人的夜班补助费,使工人工资每月降低了数十元。
开发区总工会在调查了解实情之后,联合开发区劳动管理部门向企业提出要求改进的意见:并就企业员工住房补助基金问题向企业提出了意见。外方总经理接受了开发区总工会的意见,并向全体员工道歉,26小时后工人复工。
每年的3月至5月间,在大连开发区落户的外资企业,都有一个外方代表和企业工会、职工代表之间的工资谈判。所涉及的问题不仅有工资,还有劳动条件、医疗待遇、住房基金等。大连开发区外资企业中已有85%的企业建立了员工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
旅顺口区铁山镇有私营企业120余家,1998年成立了铁山镇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现任工会副主席是由旅顺口区总工会派去并被工会会员们选中的现年58岁的刁成翔。头一年,刁成翔的工资由区总工会承担,此后,便从工会会费中提取。“我不拿老板的钱,就敢为工人说话”。这是他的心声。
刁成翔讲了一个事例:“去年7月,旅顺一家机械维修中心的4个外地工人到镇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上访,说工资被老板扣了。我找到老板问为什么克扣工资。原来老板没和工人签合同,而是要工人在一张‘条例’上签字,不签字就不给发工资,然后再把这张纸贴到合同上。于是便有工人‘违约’。因为他们认为‘合同’上面没有工商管理部门的印章,是假合同。面对事实,老板低了头,但却不肯补发工资。工会没有处罚权,我就又与区劳动管理部门联系下发处罚通知,为工人讨回了工资。”他说,工会每年能处理几十起这样的劳动纠纷,为工人讨回工资20余万元。现在,镇里的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在私营企业的工人和老板中已经有了很高的威信。
中山区是大连市的中心商业区。根据区内非公有制企业所有制形式多样、行业多种,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家族式企业居多、职工流动性大等特点,中山区总工会探索了多种非公有制企业的建会形式:
——建立写字楼工会联合会。中山区已有51个写字楼建立了工会联合会,写字楼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建立工会委员会,以团体会员的名义加入写字楼工会联合会;规模较小企业的职工以个人名义加入写字楼工会联合会,成为会员,解决了多数企业因人数少、建会难、开展活动难的问题。
——组建市场联合工会。集贸市场里的出租摊位多、个体业户多。中山区总工会便在全区31个市场中组建了联合工会,把各个摊区划分为工会小组,便于开展活动。
——在商业街建立工会联合会。商业街里各种店铺集中且规模较小,中山区总工会先在各个店铺中建立工会组织,然后再以一条街为中心,吸收相邻的店铺组建工会联合会。
——组建社区工会,把社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体业户及打工者吸收到社区工会中来。
此外还有区、街两级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外资企业工会联合会等。中共大连市委常委、总工会主席肖盛峰认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各级工会组织的分内工作,也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尤其需要通过建章立法来实现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权益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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