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分到户 小康上了路——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查
第12版(综合)专栏:
林权分到户 小康上了路
——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查
本报记者 蔡小伟 赵鹏
捧着刚发到手的国家统一颁制的林权证,杨俊通和他的6个联营户一早就又冒雨上山植树了。初春以来,在福建省最大林区南平市各地涌动的一股股群众造林热潮一直持续至今。全市已超额完成全省造林任务,其中当地群众自费造林的面积占60%以上。何以如此?近日,记者深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杨厝村,一探究竟。
集体林无主 林内没林农
作为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福建省目前共有林业用地1.4亿亩,其中80%以上的山林属集体所有。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在大力消灭宜林荒山的同时,还开始了以稳定山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山林股份制改革。不过,这种基本维持集体产权的改革虽曾有效地避免了对森林资源的破坏和改革初期的阵痛,此后却愈发显露出因所有权不明晰、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而带来的弊端。造林的是农民,森林产权却属于村组集体。村组集体拥有产权却又不是生产经营组织;林委会虽然是林权的所有者,却也没有处置权。大片集体林事实上成了“干部林”:林木大部分收入上交国家税费,一部分被留作村财使用,林农基本无从收益,所得的只是一点育林管护工钱。
南平市延平区的杨厝村就是这种现状。杨厝村距南平市只有20多公里,全村土地总面积1.28万亩,其中,林地面积就有1万多亩,是个典型的林村。由于林木没效益,加之这几年当地建水库、修国道又征用村里大量耕地,没有其他致富来源的大量闲散村民,便以盗伐林木为生。一段时期该村两委成员再加上雇来的12名护林员日夜巡护,却依然刹不住愈演愈烈的滥砍乱伐集体林之风。
“分”字细商量 “权力”给群众
几经决策,福建省林业厅、南平市政府从各级部门专门抽调了24人组成评估小组,花两个多月时间把杨厝村的10248亩林地按立地、林权、面积等逐一进行了细致评估后,发现适合林改的共有6588亩。好差平衡后划成8大片,以抽签的形式先分配至8个村民小组;各小组再根据自愿结合原则,分给下辖的3个小组。该村337户、1565人,除1人自动放弃和3人为五保户外,包括已入伍参军和在校大专院校学生,实际共1561人。平均每人分得一股,每股林地约4.22亩,再向村集体上交完每股30元股金后,一块详细标明了所有权的林地,便真真实实落入了该村每一个村民的名下。
为支持改革,福建省政府和南平市政府先后决定缓征笋竹特产税、林木生产环节特产税、中幼林抚育间伐材税费减半、降低计征价及以往上交国家部分的各种税费也因此总体下降了近60%。用杨厝人自己的话说:这就是明晰了所有权、放活了经营权、落实了处置权、保障了收益权。
此后,杨厝村很少再发生盗林案!
林权分到户 小康上了路
事实上,杨厝村的变化远不止没有盗伐现象。
随着效益明显增加,每亩山林标底也从当初的300—400元/亩不断上涨。就在5月初,杨俊通一组又成功地流转进了杨俊全的70亩山林。
“那天,我是代表我们联营组和其他5个组共同竞标这70亩山林。”杨俊通兴奋不已地向记者回顾着头天晚上的激烈竞标情景。“当时杨俊全开价的标底是每亩1500元,最后我以每亩3000元拿了下来。当场就付给了21万元转让金。我们这个联营组已有林地2000多亩!”
说起效益,杨俊通掰着手指头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按照合同,林木经营所得村集体与个人是三七开,个人拿大头。由于是自己经营,他们组包下来的这2000多亩山林,每亩林木蓄积量达10立方米,比以前增加了1倍还多。同是一片山,现在却变成了两片林。林木经营税费平均下降60%,相当于每亩减征150多元,再加上由自己管护,现在6户只需合请一个护林员就足够了,成本一年就比以前节省近2万多元。“这一大头一小头,一增一减,效益肯定没问题!”如今在杨厝村,像杨俊通这样的联营小组已有38个,靠着经营权自由流转,平均每组拥有的山地都在1000亩以上,最大的杨俊松家一户就流转进来2000亩。现在该村6588亩林地中,有4000亩实现了成功流转,林业生产集约化的现象在杨厝村初步实现。
夏初,福建省副省长刘德章深入杨厝村考察,并将国家统一印制的林权证书正式亲手发给了杨厝村村民。杨厝村的经验业已在南平市的10个县、市、区中全面展开,还将逐步向全省推广。据了解,林权制度改革目前也已被福建省政府列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规划,福建省决定将在未来3年内全省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最终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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