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税费改革见成效 农民平均减负35%以上
第4版(要闻)专栏:
湖南农村税费改革见成效
农民平均减负35%以上
本报长沙6月8日电 记者吴兴华报道:湖南省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确立了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投劳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农村税费制度。全省农民平均减负率达到35%以上,人均减轻负担40多元,加上已经取消的各种涉农收费、集资、基金等因素,全省农民实际得到的好处近30亿元。
税费改革后,农村基层干部把工作重心从抓乡统筹、村提留转移到发展经济上来,从找农民收钱转到为农民提供服务上来,重塑了在农民心目中的形象,农村的各种矛盾得到缓解。邵阳市农民上访案件由2001年的89起减少到去年的24起,去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涉农恶性案件。
各地在税费改革中,开展了乡镇机构精简、职能转变、分流人员工作,村级组织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全省乡镇已分流36305人。常德市乡镇机关和站所人员精简率均超过50%,既减轻了财政供养的压力,又提高了行政管理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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