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回卖子应由孩子自己决定
第1版()专栏:询问与答复
索回卖子应由孩子自己决定编辑同志:
泰西县二区王傅泉村,王世庚于三十二年因灾荒所迫全家逃至山西,并将其子卖于山西沁县城西南上本村崔更旺,三十五年春,王世庚曾前往一次,意欲将子要回,但当时该地仍属游击区,其子并不承认父子关系,因此也未要回。现在王世庚还是想去要子、其子如仍不承认父子关系该地政府能否设法解决?
冀鲁豫一专署王晓亭
答 王世庚和崔更旺双方买卖儿子,都是不合法的,但王世庚为了逃荒求生出卖儿子,崔更旺为了买得儿子抚养成人,支撑门户,这种情况在旧社会,于灾荒年间,两方都不算犯罪行为。现在王世庚愿要回孩子,但政府不能强制崔更旺将孩子送回,应由孩子自己决定,政府可调处解决,如孩子归回原主,亦应由王世庚适当赔偿崔更旺对孩子的抚养费。
——编者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