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微:以人为本带队伍
第14版(立法与执法)专栏:执法者风采
李微:以人为本带队伍
郑运生 盘树高
2001年5月,40岁的李微走上了湖南省永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岗位,无意间成了该省中级法院院长中第一位女院长。两年多来,她用一片真情带队伍,永州中院的变化让人耳目一新。
上任伊始,摆在李微面前的是院领导班子不团结,人心涣散,审判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的运行机制有待建立、健全,经费严重短缺的状况。李微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耐心地扎下去,先与党组成员进行交流,用“班长”的言行来感染他们。她要求班子成员做到互相支持不拆台,互相替补不推诿,互相关心不冷漠。要求大家做到的,领导要先做好,要求大家不做的,领导坚决不做。她的一片苦心,激励着5位党组成员,他们在工作中自觉分挑重担,开诚布公,各负其责。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院领导班子的积极性发挥起来了,同志们的士气也鼓起来了,永州中院相继推出了《关于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规定》、《八小时之外行为规定》等十几项制度,用严格的制度来约束全院人员的行为。制度出台后,李微身先士卒,每天坚持步行上班,中、晚餐与大家一起在机关食堂吃工作餐。她的一举一动,拉近了与同志间的距离,也树立起了党组一班人以身作则、务实进取的形象。
李微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她深深地体会到法官素质对法院执法的意义。担任院长后,她大力提倡法官利用业余时间勤奋学习,精通审判业务。全院已有研究生或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近10名,20余人正在参加专升本的学习,中院法官法律本科学历达到50%以上。李微要求大家学以致用,鼓励各业务庭室大胆探索审判方式改革,其中民事审判改革先出实招,将以往“主审法官”负责制,改变为“合议庭”负责制,所办案件一律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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