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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欺诈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6-04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远离欺诈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远离欺诈 吴兢   天上真的会掉馅饼吗?   现实生活中,一些商家举行“免费大派送”、“商品×元大奉送”等活动时,'...

远离欺诈

第15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远离欺诈
吴兢
  天上真的会掉馅饼吗?
  现实生活中,一些商家举行“免费大派送”、“商品×元大奉送”等活动时,似乎送给消费者一个又大又香的“馅饼”。实则不然!“馅饼”背后却极有可能藏着“陷阱”。有关部门的统计表明,近年来,免费服务欺诈现象已污染了多个行业,手段五花八门:有的利用所谓“义诊”推销药品或医用仪器;有的“免费美容”,却不免美容所用化妆品费用;有的“免费摄影”,却不免费提供照片……类似的免费陷阱令人防不胜防。
  其实,严格从法律的角度来讲,那些以“免费”、“低价”之类手段故意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比如,该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以上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所以,那些上当的消费者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勇敢依法维权。
  而对于那些以“免费”、“低价”之类手段故意坑害消费者的商家来说,这种欺骗的做法无异于自我毁灭。他们不但有可能承担被投诉、当被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而且还会给自己带来信誉扫地、顾客远离的后果。毕竟,骗得了一次,骗不了一世!诚信经营,才会真正赢得顾客的信任,才会换来企业长久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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