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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雨量减少天灾 北岳布告禁山造林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调节雨量减少天灾 北岳布告禁山造林 第1版() 专栏:   调节雨量减少天灾  北岳布告禁山造林 【北岳电】北岳行署于九月六日发出关于禁山造林布告称'...

调节雨量减少天灾 北岳布告禁山造林

第1版()
专栏:

  调节雨量减少天灾
 北岳布告禁山造林
【北岳电】北岳行署于九月六日发出关于禁山造林布告称:水旱风雹为农业生产之最大危害,北岳全区每年因此减产不下一百万石,影响国计民生甚大。其根本原因,在于树木过少,沙石太多,以致气候失调,风雨不顺。只有禁止开山,广泛造林,才能调节雨量,减少天灾。而部分群众因图一时之利,到处开山,大量砍树,甚至放火烧坡,破坏林木,这对发展经济,增加生产极为不利。为人民长久利益着想,各县区务须切实教育群众实行禁山造林。其办法:(一)凡未开垦之山地,不论坡度大小土层厚薄,自今以后普遍提倡植树造林,禁止开荒种地。其因禁止开山而生活不足者,由政府扶助开展副业,或于平川招垦安置。(二)凡已开垦堰山地可以长期经营者,均应修成梯田,实行精耕细作。只能暂时耕种者,即加种树木,逐渐改为林区。(三)严禁滥伐树木,树未成材以前,稀者只许以时加枝,密者只许按照计划砍伐,树已成材之后,伐前须由政府批准,砍后须就原地补栽。(四)严禁放火烧山,违法破坏者,轻的令其补栽补种,重者酌予刑事处分。(五)一切禁山禁林,不得任意砍伐,放牧须按林木大小规定开放办法,违法破坏应令补偿,或予适当处分。(六)各村须定护林公约,经常进行群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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