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员莫要“干部化”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监督员莫要“干部化”
近年来,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加执法工作中的透明度,一些单位特别是执法部门聘请了群众监督员,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专门聘请群众监督员进行监督和“挑刺”,能更好地促进工作,这本是一件好事。
但有些部门聘请的群众监督员多数是企业厂长、公司经理或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真正的普通群众却很少。监督员大多是领导、干部,而且是所聘单位的下级,这样造成了一方面不少监督员只说好听的,给领导灌“迷魂汤”,不大可能讲真话,另一方面也容易产生“官官相护”的情况。长此以往,群众监督员也就徒有虚名了,群众对这些部门的信誉度就会大大降低。
群众监督员要名副其实,聘请群众监督员要真正体现群众性、普遍性,实实在在促进工作,切不可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
(湖北宜昌市草埠湖区委宣传部 揭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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