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 交警乱收费已查处
第14版(读者来信)专栏:答复反应
溆浦县
交警乱收费已查处
你报3月27日十四版刊登我省溆浦县驾驶员工会联合委员会反映的《溆浦交警乱收费营运车辆负担重》的来信后,4月初,我所按照省物价局领导要求,派出检查组,对溆浦县交警大队2001年以来对车辆及驾驶员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经查实,2001年以来,溆浦县交警大队违反省物价、财政部门文件精神,存在四个方面乱收费问题:一是自立项目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教育费(或法制教育费)、城区营运三轮摩托车车牌费(即蓝牌费)、喷字费、喷漆费(2002年已停收);二是提高标准收取驾驶证工本费;三是越权收取机动车辆管理费、驾驶员管理费和安联费;四是利用行政职能代收城市道路占道费、《人车路》杂志费。
根据以上检查情况,湖南省物价局已责令县交警大队立即停止乱收费行为,并于4月28日下达责令清退多收价款的通知书,要求限期清退多收金额。同时,交警乱收费问题见报后,怀化市和溆浦县党政领导非常重视,县政府根据检查情况于4月16日发出了《关于纠正和停止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并积极做好驾驶员工作,有关责任人员已经被调离。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落实清退和规范收费行为的问题,对于逾期未退和无法清退的乱收费金额将依法进行处理,以切实维护驾驶员合法权益。(湖南省物价检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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