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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造人民满意警队——广东在全国率先推行警务规范化纪实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2-1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锻造人民满意警队——广东在全国率先推行警务规范化纪实 第1版(要闻) 专栏: 锻造人民满意警队 ——广东在全国率先推行警务规范化纪实 本报记者 毛磊 '...

锻造人民满意警队——广东在全国率先推行警务规范化纪实

第1版(要闻)
专栏:

锻造人民满意警队
——广东在全国率先推行警务规范化纪实
本报记者 毛磊
  近来和公安民警打过交道的广东各地群众发现,警察正在悄悄地发生变化,他们变得更加亲切、执法更加文明、接处警更加规范、办事效率更高……
  最近3年,广东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以规范工作、规范行为、规范装备为内容的警务规范化建设。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正在一步步地探索建立一支适应新世纪发展要求,高素质、规范化的人民警察队伍。
  广东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加强警务规范化建设,既是广东公安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把广东警队带入21世纪,缩小和世界现代警务体制差距的需要。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建立起适应广东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警务管理体制,依靠规范的体制预防腐败。”
  新进步 新形象
  今年11月初,广东惠州市公安局开展了“万众评公安”活动,根据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提出的30条意见、5条建议和对交警支队提出的58条意见,市公安局逐一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承诺通过今后一年的整改,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的纪律作风有明显进步,警民关系进一步得到改善,社会治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
  林先生原住在广州市东风中路,最近搬家到东山区黄花岗。前不久他到越秀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厅将户口迁出,后又来到东山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厅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林先生来到3号窗口办证,窗口的工作台都是0.75米高,也就是办公桌的高度,而且放了靠背椅让市民坐下来办事。林先生感慨万分:“过去我去派出所办事都是站着,还要隔着玻璃和铁栅栏与民警说话,今天办事能坐下来,与民警近距离交谈,这的确是一个进步。”他看到工作台摆着一部电话,上面标有“投诉200”字样,便问女民警电话是干什么用的。女民警笑着说:“如果你认为我的服务不能令你满意,可以用这个电话拨200投诉。你抬头看,上面还有闭路电视在监督我工作哩。”林先生还特意观察了墙上的牌子,从办事工作流程示意图、户政管理有关证件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办事结果公布栏到窗口服务问卷调查箱、预约服务登记簿、群众意见簿,连各类办事说明的介绍都有30种。
  其实,林先生在办证厅看到的只是广州市公安机关大力推行警务规范化建设的一个小镜头。自2001年8月份以来,广州市公安局大力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努力构筑与其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警务体制。广东省公安厅党委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以出入境、治安、交警、户政和消防等五个部门为警务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单位。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广州各级公安机关在警务工作、民警行为、公安装备等方面均建立了全面而细致的制度和规范,通过抓各项规范的落实,全市公安机关的打防能力、执法水平、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显著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进一步改善,警务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规范化 制度化
  黄先生的嫂子不久前在广州芳村区的一宗交通事故中受伤。黄先生作为其委托代理人,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芳村大队,参加这宗事故的分析会。到会的还有另一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的亲属及一些有机动车单位的安全员、群众等。会上,交警出示了当天勘查事故现场所拍摄的照片,述说了事故发生经过,并让当事人和代理人对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事故双方对此举都感到满意。
  广东省公安机关要求有关业务部门在调解、裁决交通事故时应当公开进行,依法实行公开听证、公开调解、公开裁决制度。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举行公开听证会,以行使自身的权利。一位多次参加过事故分析会的安全员认为,通过交警的介绍和看现场照片,群众对事故的经过都清楚了,同时交警能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理由,让群众拥有了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交警依法、公正、廉洁办事。
  从2001年初开始,包括2800多个派出所在内的广东公安所属警种,都紧紧围绕“一切为了人民满意”和“缩小和世界现代警务体制的差距”,研究行为规范、准则和工作承诺,研究如何便民,为民服务,实现了职责、工作岗位设置和工作流程、行为、内务秩序、装备、执法文书、警务公开等项制度。
  仅以赴港澳定居的审批工作为例,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连续几年大刀阔斧的改革,全省21个地级市及下属区、县都实现了联网,人员名单全部在境内外报纸上公布,从受理、复核、审批、制证、发证到归档,所有环节的操作都严格通过电脑系统完成,实行“阳光作业”。
  推行警务规范化和警务公开的目的是为了便民服务并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政,让人民群众满意。要使这些工作形成制度化,并保证长期得到贯彻落实,就必须加快制度建设,予以有效的制度保障。广东省公安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广东的实际,制定了《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化建设规定》、《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警务规范化建设监督管理的意见》等以厅长令形式下发全省贯彻执行。
  透明度 高效率
  广东各级公安机关都十分注意从“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原则出发,规范窗口办证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对各种办事条件、程序、时限、结果、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实行上墙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符合规定、资料齐全的,保证在规定时限内一次办好;资料不全的,附上补充材料清单,讲明情况,保证第二次办好,绝不让群众跑第三次。所有报警求助或办事申请被接受后,都有《报警回执》和《办事回执》,并注明经办民警警号和查询电话号码。有条件的公安派出所,窗口单位都采取了“低台敞开式”,与群众面对面地办公,让来办事的群众有“主人回家”的感觉。惠州市龙门县一名群众到市交警车管所办证,带了3000元钱准备在惠州住上3天,哪知道半天就办好了,连说没想到那么快,那么方便。
  通过三年来的警务公开与规范化建设,广东公安机关不仅将许多原本“暗箱操作”的工作变成了“阳光作业”,同时还提高了一批窗口单位的办事效率,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从2000年起,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凡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警务活动,广东省公安机关都已向社会公开。
  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提高服务工作效率。各地广泛应用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化办公系统、电子荧屏、电脑触摸屏、电话语音查询系统、互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广东省公安厅户政处研究开发了人口信息网络管理系统,过去手工办理一个户口的迁入或迁出,约需15分钟,现在用计算机办理只需2分钟。
  无“权”可争 无“利”可图
  警务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百姓利益,警察行为只有在建立较为完善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和法律框架下规范运作,才能真正体现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保障警队廉政高效、适应日益发展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为此,广东省公安厅在推行警务规范化建设之初,就十分重视抓好警队的监督投诉规范工作。
  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首先,各执法部门相互监督、重要事项领导集体审批。其次,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2000年以来,全省各级警务督察机构共出警10万多人次,履行现场警务督察3万多起。另一方面,逐步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健全警务廉政督察员和警务民主评议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公开警务监督投诉信箱、投诉电话,建立和规范了全省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使社会监督渠道得到极大拓宽。
  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制定了《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审批结果公示工作规范》,公布单程赴港澳定居名单、双程赴港澳探亲和赴港澳商务签注名单。同时要求在公示期间接到有关举报投诉的,必须予以调查并记录在册,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自单程赴港澳定居名单公布以来,受理了这方面的投诉举报多宗,其中51宗经查属实,共有50多人弄虚作假被取消了出境资格。该处成立了专门的咨询投诉处理小组,制定了《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处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工作规范》。
  今年以来,广东省公安厅紧紧围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一主题,教育广大民警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树立新时期人民警察良好的执法形象。在继续抓好服务性窗口单位的警务规范化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引申、扩展和深化到所有公安执法这一深层次的警务改革的规范化建设上来。
  为使规范执法工作取得实效,最近广东省公安厅又在惠州市开展了新一轮的以规范执法为核心的深化试点工作,以使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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