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动我的法槌
第15版(法律与生活)专栏:法官人生·信念
谁能动我的法槌
刘楠
在伦敦,我们几位通过考试突出重围而最终有幸留学英国攻读硕士学位的中国法官,最大的乐趣,莫过于在课后在网上浏览邮件了。大约在圣诞前夕,有朋友电邮过来美国人斯宾塞·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讲的是老鼠与小矮人以不同方式寻找失去的奶酪的故事,结论是越早放弃旧的奶酪,就会越早发现新的奶酪。对于我们来说,最现实的问题,莫过于回去后是否还坚持做法官而守着这份“旧奶酪”。因为在中国,尤其是比较于做律师,这毕竟是一份相对低薪、辛苦而又责任重大的职业。
其实,早在国内的一所高校进行考试前的英语强化培训时,候选的法官们都从某报上读到了一篇文章,其中提到一些从法院、检察院被选入欧盟司法培训项目的同事们,回来后到公司或律师楼去了,似乎眼界开阔学有所成后觉得“皇粮”的诱惑实在微不足道。
那种矛盾让我好长一段时间认真思考起奶酪、法槌以及什么是良心的问题。直到那天我在伦敦高等法院访问,被著名的Sterling法官邀请“同堂问案”(当然是只听不审),他向两边的大律师及当事人介绍:“这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刘楠法官”时,我震撼了。Sterling法官是一位知识非常渊博的法官,在我学知识产权法时,他的上下两册的著作权法是权威的教科书。在他介绍完成后又与他并排而坐时,我深切地感到,自己的确已不单纯是一个“私”的自己,那身份的后面,还站着自己的祖国和人民……
数月后,我们回到了中国,同事中谁也不知道我的那番心路历程。得知英国一个官方网站盛赞我们几位中国法官是“extremelywell”(非常棒)。当初,曾经热烈讨论着奶酪故事的几位中国法官,一个也没有“下海”,仍然默默地工作在法院的岗位上,当然还有我。(作者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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