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莫成法盲
第15版(法律与生活)专栏:百家之言
教师莫成法盲
石国胜
家长“望子成龙”,教师教书育人,目标都是一个,将孩子教育好,让他们能够健康成长。然而,有时候,我们得到的结果却是事与愿违。
马东之死,即是一例。具体案情谁是谁非,法律已有公断。然而,在许许多多类似马东案件中表现出来的共同点——少数教师教育违法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长期以来,我们的学校教育偏重于升学,对于教师,也主要看教学成绩是否突出,至于懂不懂法,用什么方式、采取什么教学手段教育学生,则不在有些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之列。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广大农村的一些中小学校,当学生在校期间犯了过错时,老师对其采取体罚、辱骂等明显违法违规行为仍然相当普遍,一些悲剧也常常因此酿成。
有的教师过分强调所谓的“师道尊严”,对学生作为人的尊严全然不顾,有的在伤害孩子的心灵之后还浑然不知,有的甚至把伤害孩子的自尊心看作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在这样的背景下,学生的心灵很容易受到伤害,留下阴影,甚至出现自杀、犯罪等过激行为。教师言行的不当和违法教育行为在其中不自觉地起到了催化作用。
悲剧已经发生,生命无法挽回。马东之死,让我们感到校园法制建设的道路仍很漫长,也给学校一些法盲教师敲响了警钟!因为,类似的悲剧已经不止一例了。我们希望这是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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