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责任政府内在要求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各界人士看条例
体现责任政府内在要求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教授 袁曙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政府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体现了建设责任政府的内在要求。一是行政信息报告、公开和发布制度。行政信息公开是政府取信于民,高效有力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前提和基础。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既要求政府必须及时、充分、准确地掌握疫情及其相关信息,也要求政府必须让公民及时、充分、真实地了解。二是行政紧急处置制度。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绝大多数公民的生命安全,以及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必须授予行政机关以紧急处置权,并对一些公民、法人的某些权利进行必要的限制甚至暂时剥夺。当然,行政机关行使紧急处置权必须以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限度,不得滥用权力,必须依法行政。三是严格的行政责任制度。这次抗击非典过程中各级政府强化行政责任,严厉惩处违法失职者的举措深得人心,有力地证明了各级政府对人民的高度负责,充分反映了责任是行政权力的核心和本质的正确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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