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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推进科技兴海形成支柱产业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5-2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我国实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推进科技兴海 形成支柱产业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环境) 专栏: 我国实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推进科技兴海 形成支柱产'...

我国实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推进科技兴海 形成支柱产业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环境)
专栏:

我国实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推进科技兴海 形成支柱产业
  本报北京5月27日讯 记者任建民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国务院近日发出通知,批准实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是我国政府为促进海洋经济综合发展而制定的第一个宏观指导性文件,明确提出了我国2010年之前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原则与发展目标、主要海洋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发展各具特色的海洋经济区域、加强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以及需采取的措施等。
  20多年来,我国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目前速度高于国民经济平均增长幅度。“九五”期间,沿海地区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累计达到1.7万亿元,比“八五”时期翻了一番半,年均增长16.2%。据统计,2000年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达到2297亿元,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6%。《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是:到2005年,我国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左右;2010年达到5%以上,逐步使海洋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会同22个涉海部门、11个沿海省市自治区、5个计划单列市,经过两年多时间努力,完成了编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工作。
  《规划纲要》确定了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指导原则为六个坚持,即坚持速度效益统一、发展与保护并举,科技兴海、有进有退、调整结构、突出重点、经济国防统筹兼顾。
  此外,《规划纲要》对于海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目标作出了规划:一是严控污染物排海,二是加强典型海洋生态系保护,三是控制渔业资源捕捞强度,四是合理利用保护海岸、河口和滩涂。
  国务院通知还要求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根据《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本地区的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并要求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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