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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议会批准《哈中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5-27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哈议会批准《哈中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第3版(国际) 专栏: 哈议会批准《哈中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本报阿拉木图5月26日电 记者孙力报道:哈萨克斯坦议会'...

哈议会批准《哈中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第3版(国际)
专栏:

哈议会批准《哈中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本报阿拉木图5月26日电 记者孙力报道:哈萨克斯坦议会上院26日在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哈中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法律草案。
  哈萨克斯坦外交部第一副部长阿勃谢伊多夫在议会全体会议上说,条约为加强哈中两国睦邻友好和互利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同时,条约为哈中两国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以及有组织犯罪、武器和毒品的走私等犯罪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据悉,哈议会下院此前已批准了该条约法律草案。
  《哈中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是2002年12月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访华期间两国元首在北京签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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