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电市场潜力仍待释放
第15版(三农天地)专栏:农村经济观察
农村家电市场潜力仍待释放
本报记者 朱隽
农村市场一直被认为是家电消费的潜在市场,近几年,作为高档耐用消费品的家用电器在农村家庭中迅速普及。
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2002年,我国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60.5台,洗衣机31.8台,电风扇134.3台。2001年底的这组数字分别为,彩色电视机54.4台,洗衣机29.9台,电风扇129.4台。比较这两组数字会发现,农村家电普及率的上升速度并不慢。许多现代家庭生活的耐用消费品,如电话、移动电话、空调、电脑等也纷纷进入农民家庭。
虽然农村家用电器普及率在上升,但业内人士也指出,我国农村家电市场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仍然比较低迷,需求潜力尚未得到有效释放。
两因素制约市场潜力
国家统计局外经司方言撰文指出,制约农村家电市场潜力释放的阻力主要来自两方面,一为农民收入因素,一为农村消费环境因素。
近年来,占全国人口总数64%左右的农民收入虽有所增加,但农民手中可用于消费的购买力仍十分有限,农民购买力普遍偏低,直接影响到农民对家电等耐用消费品需求的回升。同时,部分地区农民负担仍然较重,一些地方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的现象,使农民有限的购买力被进一步削弱。而人情往来等方面的支出大幅度增长,使农民有限的购买力分流较多。这些都使对于耐用消费品的旺盛需求难以形成。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的消费环境仍然不容乐观。一些地区供水、用电、道路、电视信号差转台等基本问题仍未解决好。不少地区农村电力设施落后,农村电价高,使得农民买得起家电却用不起,影响了家电的普及。部分农村交通条件差,造成产品维修不便与售后服务跟不上,这也使部分农民放弃了购买计划,造成农村消费潜力难以释放。
另外,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农村市场,广大农民购物时心有所虑,也使农民正常的消费需求不能顺利实现。
需求潜力仍很大
业内人士分析农村家电商品需求潜力来自两个方面。其一,农民的购买潜力很大。2002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34元,比1997年增加217元,年均增加43元,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年均实际增长3%。其中农民用于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的支出为80.4元,比上年增加3.4元,增长4.4%。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水平提高的同时,消费结构也在不断优化。消费层次较高的支出位置提前,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向享受型、发展型结构转变。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农村的基础条件和发展水平不同,消费需求存在较大差异,这使得农村市场比起城市更广阔、更丰富,也更有层次。
其二,近年来,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大,农村电网的建设和改造稳步推进,农电价格相对下降,这将促使农村家电消费有所增加。同时随着国家电网的改造,城市农村同网同价和农村城镇化等政策的实行,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农村地区使用家电的客观条件和农民的生活习惯。因此,较富裕的农村地区,例如沿海地区农村、城镇结合部和新兴小城镇对家电产品的需求量将有较大数额增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等单位对14个省的1.8万户农村家庭的调查显示,未来几年内,我国农村家庭对电视机、VCD机、洗衣机、电话机等家电的需求相当可观,农民对家电产品的购买意向为14%—33%。巨大的潜在需求意味着农村家电市场有待进一步开拓。
市场如何开拓
农村家电市场潜力极大,但需要潜心培养和开发。一方面,生产企业应该对农村家电市场进行仔细分析,生产出适合不同地区农村市场的产品,尽快找到并建立适当的销售模式和售后服务模式。在东部沿海经济发展较好的农村地区,尽快建立较为完善的销售渠道和售后服务网络。在发展相对滞后、农民收入水平偏低的中西部地区,企业应调整好产品结构,生产科技含量适中、价格合适的家电产品,这样既可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也不必因为过多闲置功能而给农村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销售模式,建立县级以下的售后服务网点,甚至可以建立维修小分队走村入户,为农民解决维修的需求。
另一方面,农村消费者也应适当改变旧有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随着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村居民应该在有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尝试接受一些高新技术产品,让自己的生活与高新科技接轨。同时也可以考虑改变“买家电一定要到省城”的消费习惯,因为在有些地区这不仅使运输困难,也不便于售后服务及维修。当然后一种改变要建立在生产企业的销售和服务网络完备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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