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版

韩国会通过迁移行政首都法律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2-3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韩国会通过迁移行政首都法律 第3版(国际) 专栏: 韩国会通过迁移行政首都法律   韩国国会二十九日通过《新行政首都特别法》。当天,韩国国会全体会议在'...

韩国会通过迁移行政首都法律

第3版(国际)
专栏:

韩国会通过迁移行政首都法律
  韩国国会二十九日通过《新行政首都特别法》。当天,韩国国会全体会议在审议此法时发生意见分歧。一百九十四人最后参加了表决,结果这项法律以一百六十七票赞成、十三票反对、十四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这项法律,韩国的行政首都将由汉城迁至位于中部的忠清南道、忠清北道一带。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站编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